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兵(火)力展示與介紹-衝鋒槍篇

兵(火)力展示與介紹-衝鋒槍篇
衝鋒槍一般泛指輕型的連發槍械,舊譯手提機槍或手提輕機槍。衝鋒槍的英文寫法是「Submachine gun」,意為「替代性機槍」,衝鋒槍的設計者對這種武器的共同設計訴求-「輕便」及「全自動射擊」。原因是他們認為世界上第一支衝鋒槍是協約國意大利Villar-Perosa(简称V.P. 或 Mod.1915),採用雙槍管設計,發射手槍子彈,裝有兩腳架但沒有槍托,外表和當時的路易斯機槍(Lewis machine gun)相近。


發展歷史
衝鋒槍的設計需求最早來自於第一次世界大战當中的堑壕战上。當時無論是同盟國陣營和協約國陣營的士兵,都在尋求一種能在狹窄的壕溝戰鬥環境中進行高射速射擊的全自動武器,它們希望這種武器能夠擁有如同機槍一般的連射火力,但在同時體積也必須縮小到可由單兵攜帶並射擊。
除了Villar-Perosa外,還出現了兩種真正的衝鋒槍,便是以Villar-Perosa改用單槍管、加裝槍托及護木改良版本OVP衝鋒槍,和德國的MP18衝鋒槍。實際上設計和外觀都是作為可像机枪般連發,使用適合近戰的手槍子弹卡賓槍
這類需求在一戰末期最後幾場大規模戰一開始顯露其價值,德軍在實行突擊群戰術的步兵上配備了大量衝鋒槍,並且成功的對協約國軍造成了威脅,但是因為同期出現的美國戰鬥散彈槍在火力上壓倒了衝鋒槍,而在衝鋒槍在戰略上的優勢仍未完全顯露時,一戰便已經結束了。因此衝鋒槍並未在一戰的戰場上對當時步兵的作戰方式產生全面性影響。

M1A1湯普森
二戰當中,衝鋒槍已經成為歐美國家的軍隊的主要裝備,著名的如美軍湯普森衝鋒槍M3衝鋒槍德軍MP40等;就連在戰前將衝鋒槍視為「土匪兵器」而不屑去生產的英國陸軍,也在開戰以後大量的生產、配發被戲稱做「水喉管」的斯登衝鋒槍(Sten)系列裝備部隊。這時期的衝鋒槍常作為遊擊隊和特種部隊的武器,為了降低生產成本,通常採用衝壓的方式制造,二戰前後開發的衝鋒槍多被視為第二代的產物。
二戰末期由納粹德國率先開發出來的「突擊步槍」成了輕兵器史上的革命性发明,雖然突擊步槍改變傳統的步槍以及衝鋒槍在軍隊的地位,但是衝鋒槍在警用市場數量上仍然相當廣泛。如以色列軍事工業(IMI)所生產著名的烏茲衝鋒槍(Uzi)系列便是一例,烏茲衝鋒槍沿用了前捷克斯洛伐克CZ 23首創的包絡式槍機設計,這兩种槍械都把彈匣的供彈位置設於握把內,大大縮短了全長而保持了槍管的長度。
然而,當時衝鋒槍給人們的印象還是一種結構簡單、精度不高的射擊槍械,尤其是二次大戰時的制品工藝粗劣故障頻生,在射擊精度上較更早的衝鋒槍倒退。這種狀況一直到了1960年代後期才由德國槍廠黑克勒-科赫(H&K)所開發出來著名的MP5系列才有所改變。MP5系列的發明把衝鋒槍的技術水準一舉向上提升,採用了H&K生產的G3自動步槍系列改進而成的發射系統,MP5在射擊的準確度以及整體的性能上比早期的衝鋒槍有很大進步。因此MP5系列在1980伦敦伊朗大使館挾持人質事件(王侯門事件)當中大出風頭,執行攻堅任務的英国特種部隊特种空勤团(SAS-Special Air Service)手持MP5進行攻堅時的鏡頭經由大眾媒體正式曝光後,獲得了警方以及軍方的特種作戰部門的賞識,至今仍然可在各個軍警部隊的鏡頭當中發現MP5系列的身影。

H&KMP7A1 PDW
近代衝鋒槍亦有引申出其他作戰用途,如FN P90HK MP7等的人防衛武器(PDW-Personal Defense Weapon)。